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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季壮(1893~-1967年),原名毓年,字耀周,新兴县船岗镇水湄村人。是中共军队最先授子中将军衔和新中国第一任外贸部长。
季壮1925年参加省港大罢工,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1月,中共五邑地方委员会成立,叶季壮被任命为地委书记、兼任五邑暴动总指挥部总指挥,组织和发展五邑革命军(又称红军)。1928年1月,叶季壮被中共广东省委委派为巡视员,到西江-带从事恢复新兴、云浮、罗定等县的中共组织。同年12月,被中共广东省委介绍 到上海党中央机关工作。1929 年秋,中共广东省委调他与张云逸往广西负责扩建红军;12月11日参与组织发动百色起义,创建了中国工农红军七军和右江根据地,被委任为红七军军部财经委员会主任兼经理处处长,在工农红军转战于广西、广东、湖南、江西4省准备进入中央苏区的征途中,叶季壮等筹粮筹款,精打细算,保证了部队供给的基本需要。部队到达中央苏区后,1931年12月,叶季壮任红七军政治 部主任、军委委员。1932 年9月任军委总供给部政委。不久,任总政部主任、军委委员。1932年9月任军委总供给部政委。不久,任总政治部政务处长兼组织科长和中央总政治部直属机关总支部书记。1933年4月调任总供给部政委兼总兵站政委,8月,改任一方面军供给部长兼政委,12月任广昌后勒基地政委。1934年4月,任头坡基地司令员,月后,调任军委总供给部长兼政委。
1934年10月,红军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叶季壮任中央红一方面军委员会委员、总供给部部长兼政委。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总供 给部与四局合并,叶季壮任四局局长。1935 年6月一、四方面军会合 后,任军需处处长。8月,被任命为红军先遣工作团主任。1935 年10月,红军到达陕北吴起镇后,叶季壮任中央红军总供给部部长。1936年9月,中央军委成立后勤部,叶季壮被任命为后勤部长兼总供给部长。
1945年9月,季壮被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中将军衔,与彭真、陈云等6人到沈阳与苏军取得联系,并先后担任东北民主联军后勤部长、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长兼商业部长等职,作为陈云的副手参与东北解放区的财经领导工作。他不顾身患心脏病,努力发展经济,建设后方,支援前线,卓有成就。1948年至1949年10月,李壮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央财委委员,政务院财委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叶季壮先后担任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对外贸易部部长,并担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市直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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