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粤0785执1110号
申请执行人余天中与被执行人李彤、邹素琼、谢卓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粤0785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李彤、邹素琼、谢卓松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余天中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李彤、邹素琼、谢卓松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李彤,男,1967年1月26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怡景花园怡景苑1208房;身份证号码:519004196701260018。被执行人邹素琼,女,1972年3月1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怡景花园怡景苑1208房;身份证号码:519004197203180087。被执行人谢卓松,男,1963年11月11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开平市苍城镇下湾四村24巷19号之2 ;身份证号码:440724196311112017。凡书面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5%支付赏金。本院将对提供线索者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人:岑先生、郑先生 电话:0750-7177128、7177122 联系地址:广东省恩平市锦江大道中39号恩平法院执行局 |